-
2017-10-31防火門驗收規范
-
2017-10-10七種不同材質防火門知識分享
-
2017-08-23巧用身邊"八大件" 不懼家庭小火
資訊動態
1、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防火卷簾產品市場管理的總要求、基礎設施、人力資源、質量管理、抽樣與檢查和判定規則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防火卷簾產品市場的管理。
2、總要求
2.1 防火卷簾產品生產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注冊資金應不少于300萬元,具備本標準所規定的要求,方可投入生產。
2.2 防火卷簾產品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現場隨機抽樣,由省級以上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型式檢驗合格,并經網上公告后方可進入市場。
2.3 使用領域的防火卷簾產品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檢查,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.4 防火卷簾產品在行業抽查或地方監督抽查中,被判定不合格的,撤銷網上公告,停止銷售使用,經整改合格后,產品重新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現場隨機抽樣,由省級以上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,可進入市場。
3 基礎設施
3.1 生產用房
3.1.1 生產用房總建筑面積應滿足生產產品規格和數量的要求,且不得少于3000m2。
3.1.2 生產場地、環境應滿足生產工藝及有關環境保護、衛生和勞動安全等法律、法規的要求。
3.1.3 應獨立設置檢驗室、零部件倉庫和成品倉庫,生產場地布局應合理。
3.2 生產設備
3.2.1 鋼質防火卷簾生產設備應滿足批量生產的需要。- 上一個:巧用身邊"八大件" 不懼家庭小火
- 下一個:建筑防火門設計與安裝